2024年全國銀行秋季校園招聘考試法律知識練習題(7)
下列對有關法律的解釋,正確的是( )
A.人民法院不可以在當事人不在場或者不知情的情況下缺席判決離婚
B.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以夫妻的名義同居生活,形成事實有效婚姻
C.我國法律規定,對婚姻關系解除的判決不能申請再審
D.對于父母無力贍養的祖父母,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沒有贍養義務
答案: C
解析: 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系的判決,不得申請再審。因為,離婚案件涉及人的身份關系,此類案件判決一經生效,就可能有新的法律關系產生,例如,離婚一方當事人再婚,產生了新的婚姻關系,另一方當事人認為離婚判決存在錯誤,要求再審。對這種情況,即使再審,在事實上也不可能恢復過去的婚姻關系。所以,民事訴訟法規定,對離婚判決,當事人不得申請再審。所以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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