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銀行秋季校招考試經濟知識練習題(66)
下列選項中不能提起行政復議的行為是( )。
A.某市公安車管部門發布了排氣量1升以下的汽車不予上牌照的規定,并據此對吳某汽車不予上牌照的行為
B.某鄉政府發布通告勸導農民種植高產農作物的行為
C.城建部門將施工企業的資質由一級變更為二級的行為
D.民政部門對王某成立社團的申請不予批準的行為
答案: B
解析:
可以提起行政復議的范圍有: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產、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等行政強制措施決定不服的;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于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摹、荒地、灘涂、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合法的經營自主權的;認為行政機關變更或者廢止農業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權益的;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征收財物、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執法、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或者申請行政機關審批、登記有關事項,行政機關沒有依法輸的;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受教育權利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沒有依法履行的;申請行政機關依法發放撫恤金、社會保險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費,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放的;認為行政機關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B選項中政府發布的只是一個通告,是行政指導行為,不在可提起行政復議的范圍內,故選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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