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化農商銀行積極構建“三強機制”,對該行相關制度進行完善和修訂,優化獨立董事和外部監事參與公司治理的渠道和方式,明確部門和公司治理主體的職責界限,加快推行內控規范體系,切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強培訓”促進履職意識明顯提升。將監管文件和內部規章制度定期發送給獨立董事和外部監事,并組織多場專題培訓提升董事、監事的金融專業水平,如在第四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組織開展《反洗錢工作相關知識要點》培訓、在第四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上組織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和《銀行保險機構董事監事履職評價辦法(試行)》等法律法規培訓、在第二十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上組織開展《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準則》培訓。通過學習培訓提醒獨立董事和外部監事高度重視相關履職要求,充分了解自身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不斷提升金融專業素養,為充分履職保證足夠的精力和能力。
“強保障”促進履職范圍明顯擴大。一是按時提供履職材料。為保證獨立董事和外部監事能充分合規履職,在召開董事會、監事會前提前發送議案進行審閱,在上會前對重大關聯交易、利潤分配方案、薪酬方案等發表獨立意見;定期發送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的3000萬以上存量貸款材料,對內部審批程序的公允性進行審核,提前發表書面意見。對3000萬元以下貸款涉及一般關聯交易要求業務部門及時向董事會風險管理與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進行備案。二是給予充分時間發言。要求外部監事列席參加董事會,對相關議案提前審閱,保證足夠時間進行發表意見,并認真記載,對董事和監事會上提出的建議和意見形成督辦材料,交辦相關部室進行落實,并定期匯報結果。三是修訂完善議事規則。對新政策新要求快速響應,該行根據《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準則》監管新規要求,迅速完成《董事會議事規則》等公司治理方面的相關制度修訂工作,明確相關議事要求,按規執行。四是提升調研實際效果。組織董事、監事開展“推進高質量發展”“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等多場專題調研活動,并實地走訪調研千垛鎮碧水東羅村、昌榮鎮鹽北村和安豐鎮安東村等“特色田園鄉村”。通過實地走訪,董事、監事們目睹了興化在推進鄉村振興戰略中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一些難點和痛點,也能充分感受到興化農商銀行為支持農村經濟結構調整、促進城鄉經濟協調發展做了很多工作,體現出應有的責任和擔當,并積極做好金融服務同鄉村振興的有效銜接。事后獨立董事和外部監事均能形成較高質量的調研報告,為董事會科學決策、監事會強化監督職能提供有價值的參考依據。
“強考核”促進履職效果明顯改善。一是完善評價體系。根據《銀行保險機構董事監事履職評價辦法(試行)》要求,及時修訂完善《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辦法,增加外部評價環節,強化履職結果公開披露機制,發揮外部約束作用。制定《獨立董事履職指南》,指導和促進獨立董事規范、盡責履職,充分發揮獨立董事在治理中的作用。二是強化績效掛鉤。完善《董事監事薪酬管理辦法》,加大履職考核工資比重,降低董事、監事自評環節權重,認真建立履職臺賬,統計分析日常建議和調研報告的數量質量,從“形式”履職向“實質”履職轉變。三是推動履職效果改善。通過認真研究相關業務信息,獨立董事和外部監事不斷提升議事決策能力,在會議期間提出的建議或意見更具專業性和針對性,對該行在夯實客戶基礎加大“增量擴面”工程建設、強化管理基礎提高制度執行力、積極落實國家政策支持綠色金融發展、結合共同富裕目標進一步加強普惠金融服務等方面提出若干寶貴的具有建設性的意見,包括根據每次布置的調研課題,董事監事結合興化實際認真思考形成材料,有一定程度上促進該行提升各方面的管理水平。四是發揮優勢主動作為。該行三名獨立董事都為高校的專家教授,長期從事農業經濟和農村金融方面的教學和研究,在相關領域里均有一定的造詣。獨董充分發揮自身特長優勢,為本土培養“三農”方面的技術、管理、金融人才建立機制、暢通聯絡、多點開花,同時使其履職行為更接地氣,更有社會價值和時代意義。通過成立南京農業大學·江蘇興化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省級研究生工作站”,建立雙向人才培育機制。依托共建政企聯營,與市委組織部共同開辦基層黨組織書記輪訓班、青年干部培訓班,該行多次邀請獨董等專家教授來興化授課,舉辦《新變局下政策環境分析與經營思維轉變》等6場專業知識傳授,共涉及486人次,架起鄉村引智引才橋梁,在一定程度上促進全市青年干部提高眼界、開闊視野、提升素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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