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國銀行春季校園招聘考試財務知識練習題(5)
某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委托外單位加工一批材料,發出材料的實際成本為200萬元,支付加工費10萬元,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為1.3萬元,受托方代收代繳的可抵扣消費稅30萬元。企業收回這批材料后用于繼續加工應稅消費品。不考慮其他因素,該批材料加工收回后的入賬價值為(?。┤f元。
A、241.3
B、240
C、211.3
D、210
答案:D
解析:委托加工物資收回后用于繼續加工應稅消費品,因此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可以抵扣,不計入委托加工物資的成本。該批材料加工收回后的入賬價值=200+10=210(萬元)。
發出物資:
借:委托加工物資 200
貸:原材料 200
支付加工費:
借:委托加工物資 1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3
貸:銀行存款 11.3
受托方代收代繳消費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30
貸:銀行存款 30
收回后入庫時:
借:原材料 210
貸:委托加工物資 210
|